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村治办字〔2021〕2号),经县申报、市推荐、省审定,拟认定全南县等11个县(市、区)为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新农村建设处颜小明,0791-86231897。
电子邮箱:jxxcb@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东二路02号。
附件: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拟认定名单.wps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拟认定名单
序号 |
拟认定对象 |
1 |
赣州市全南县 |
2 |
赣州市龙南市 |
3 |
吉安市井冈山市 |
4 |
鹰潭市贵溪市 |
5 |
宜春市奉新县 |
6 |
九江市武宁县 |
7 |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
8 |
宜春市铜鼓县 |
9 |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 |
10 |
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
11 |
吉安市安福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