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2-10-17 10:42:33 浏览: 6702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摘要: 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村治办字〔2021〕2号),经县申报、市推荐、省审定,拟认定全南县等11个县(市、区)为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现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村治办字〔2021〕2号),经县申报、市推荐、省审定,拟认定全南县等11个县(市、区)为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新农村建设处颜小明,0791-86231897。

电子邮箱:jxxcb@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东二路02号。


附件: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拟认定名单.wps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全省第二批“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先行县拟认定名单

序号

拟认定对象

1

赣州市全南县

2

赣州市龙南市

3

吉安市井冈山市

4

鹰潭市贵溪市

5

宜春市奉新县

6

九江市武宁县

7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8

宜春市铜鼓县

9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

10

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11

吉安市安福县
















免责声明
• 
除非特别注明,所载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