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9日,我省11个市乡村振兴机构已全部挂牌完成。据悉,5月26日,江西省扶贫办已经重组为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此后,我省各市扶贫机构陆续重组为乡村振兴机构,标志着“三农”工作重心实现历史性转移,由决战脱贫攻坚进入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阶段。接下来,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将立足新职责、担当新使命,传承弘扬好弥足珍贵的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好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努力推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走前列。
1.吉 安
5月31日,吉安市乡村振兴局举行挂牌仪式。
2.南 昌
6月1日,南昌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3.鹰 潭
6月1日,鹰潭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4.赣 州
6月2日,赣州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5.景 德 镇
6月2日,景德镇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6.新 余
6月3日,新余市乡村振兴局揭牌成立。
7.萍 乡
6月3日,萍乡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8.九 江
6月4日,九江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9.宜 春
6月4日,宜春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10.抚 州
6月4日,抚州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11.上 饶
6月8日,上饶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更名。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将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职责、担当新使命,埋头苦干、接续奋进,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