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脱贫攻坚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帮扶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导
成立由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省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乡村振兴局。建立省领导联系乡村振兴点制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41名省领导联系帮扶全省50个县,其中,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联系帮扶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全覆盖。省委常委在联系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同时,还联系1个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一方面帮助国家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一方面帮助引领示范县重点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先进典型。
统筹推进省内力量帮扶
不断完善省直单位定点帮扶机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脱贫攻坚期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定点帮扶责任。调整后,共有264家省直和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省管国有企业、省管高等院校定点帮扶全省除贵阳市和遵义市红花岗区以外的77个县,平均每县的省直帮扶单位达3.5个。同时,继续推动贵阳市对口帮扶省内12个脱贫县,引导参与“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的5849个民营企业,按照已结对的帮扶关系继续开展帮扶。
稳步推进东西部协作等帮扶
大力夯实基层帮扶基础
开展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夯实基层帮扶基础。一是拓宽选派范围。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对象由脱贫攻坚期的贫困村拓宽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村)、全国红色美丽建设试点村、全省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二是调整工作职责。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职责调整为“一宣六帮”,即: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建强村党组织,帮助巩固脱贫成果,帮助发展农村产业,帮助抓好乡村建设,帮助提升治理水平,帮助做好为民服务。三是有序开展集中轮换。对全省驻村时间在2年及以上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集中轮换,目前,全省共计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10035个,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3217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