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林业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去冬今春以来,各地认真落实《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林造函字〔2019〕163号)精神,按照《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林造发〔2019〕13号)和《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经各市、县(区)逐级推荐申报、委托设区市组织专家评审、省林业局审核公示,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南昌县广福镇木山村等452个行政村“江西省森林乡村”称号(名单见附件)。